一、申报的政策
《广州市天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》中的第12、13(第(2)、(4)、(5)条)、14、16、17、33、34、51、52、63、64、68、69项条款。
二、申报受理时间
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。
三、支持对象
政策支持对象是在天河行政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、依法纳税、依法统计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行业协会(或联合体),在本区注册或运营的金融类机构以及区政府决定的其他支持对象。
四、申报流程
(一)免申即享项目
第13项第(2)条采用免申即享方式实施,无需企业主动申报,后续将由工作人员一对一进行通知,企业登录“天河区政策兑现服务平台”进行确认即可获得奖励。
(二)自主申报项目
其余项目采用自主申报方式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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